永吉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5/12/15 16:04:58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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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根据吉人社联〔2022〕9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助炊18名、保洁32名、保安10名、更夫7名,以下岗位需会操作电脑:基层就业31名、勤保14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专员2名。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经认定的吉林地区户籍(常住地为永吉)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报销的。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基本素质; 

4.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学历等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永吉县就业服务局(站前路768号)331室。 

3.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报名材料: 

-《永吉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底色不限);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且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资格审查:由县就业服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人员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2.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特别提示: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3.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永吉县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永吉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根据吉人社联〔2022〕9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助炊18名、保洁32名、保安10名、更夫7名,以下岗位需会操作电脑:基层就业31名、勤保14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专员2名。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经认定的吉林地区户籍(常住地为永吉)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报销的。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基本素质; 

4.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学历等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永吉县就业服务局(站前路768号)331室。 

3.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报名材料: 

-《永吉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底色不限);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且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资格审查:由县就业服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人员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2.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特别提示: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3.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永吉县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永吉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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