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1号)(10人)

2023/4/20 10:21:2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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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公安机关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工资待遇及用工方式详见《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吉林省内户籍(不含集体户籍);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30周岁及以下(年龄时间节点以2023年4月19日为准,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生日期为依据);

  6.服从岗位调配,执行力强,具备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全身不允许有纹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2.全日制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1.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此次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编制外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

  三、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二道区惠工路799号)

  3.所需材料:考生需填写并携带报名登记表2份(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六个月内标准小二寸红底免冠同版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条件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本人,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考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果确定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在4月27日登录二道区政府网站查询)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含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及时登录二道区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如果不进行笔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所有报名通过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由二道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实施,测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拟入围的考生,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递补面试拟入围考生,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男子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若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或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拟聘人员确定:如果进行笔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如果不进行笔试,拟聘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在考生总成绩或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岗位要求优先拟聘,没有符合优先拟聘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如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将进行下一轮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拟聘人员体检与考察

  (一)拟聘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入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将从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与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拔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若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cerdao.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十、咨询电话

  二道区公安分局:0431-84941873

  招聘实施单位:0431-84881949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6:00)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链接: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1号) (ccerdao.gov.cn)

为满足我区公安机关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工资待遇及用工方式详见《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吉林省内户籍(不含集体户籍);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30周岁及以下(年龄时间节点以2023年4月19日为准,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生日期为依据);

  6.服从岗位调配,执行力强,具备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全身不允许有纹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2.全日制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1.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此次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编制外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

  三、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二道区惠工路799号)

  3.所需材料:考生需填写并携带报名登记表2份(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六个月内标准小二寸红底免冠同版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条件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本人,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考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果确定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在4月27日登录二道区政府网站查询)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含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及时登录二道区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如果不进行笔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所有报名通过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由二道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实施,测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拟入围的考生,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递补面试拟入围考生,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男子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若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或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拟聘人员确定:如果进行笔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如果不进行笔试,拟聘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在考生总成绩或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岗位要求优先拟聘,没有符合优先拟聘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如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将进行下一轮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拟聘人员体检与考察

  (一)拟聘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入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将从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与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拔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若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cerdao.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十、咨询电话

  二道区公安分局:0431-84941873

  招聘实施单位:0431-84881949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6:00)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链接: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1号) (ccerda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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